强化理论与行为主义理论
(2018-02-24 1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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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心理学强化理论 |
分类: 教育心理 |
强化理论
强化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从其最基本的形式来讲,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
1、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以进一步的加强、重复出现。
2、惩罚。当员工出现一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时,采取惩罚的办法,可以约束这些行为少发生或不再发生。惩罚是力图使所不希望的行为逐渐削弱,甚至完全消失。
3、负强化:负强化强调的是一种事前的规避。俗语“杀鸡儆猴”形象说明了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对出现了违规行为的“鸡”加以惩罚,意欲违规的“猴”会从中深刻地意识到组织规定的存在,从而加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
4、负惩罚:正惩罚是指当儿童出现不适宜的行为时,家长可以施加一个坏的刺激,给予儿童处罚的一种方法。
负惩罚是指儿童出现一个不适宜行为时,去掉一个好的刺激,即不给予原有的奖励,以减少儿童不适宜行为的出现概率。
正强化和负强化都是为了增加儿童适宜性行为出现的概率,而正惩罚和负惩罚正好相反,是为了减少儿童不适宜行为出现的概率。
5.忽视,就是对已出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冷处理”,达到“无为而治”的效果。
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和弗隆的期望理论都强调行为同其后果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但弗隆的期望理论较多地涉及主观判断等内部心理过程,而强化理论只讨论刺激和行为的关系。强化的主要功能,就是按照人的心理过程和行为的规律,对人的行为予以导向,并加以规范、修正、限制和改造。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是通过行为的后果反馈给行为主体这种间接方式来实现的。人们可根据反馈的信息,主动适应环境刺激,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
行为主义理论与强化息息相关,因强化而产生不同的行为,并逐渐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