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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岩伴娘事件好像才过去不到半年,今天又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11日凌晨,海南文昌一场婚礼上,一黑色套裙的伴娘举着盛有白酒的酒杯,与身旁男子对饮,旁边赴宴者不断大声“叫好”。黑衣女子疑似醉酒后不省人事,后被送入医院急诊抢救室内,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当她拿起那杯白酒时,满场喝彩,醉酒之后,众人也玩笑依旧。
没有人劝她别喝,没有人心疼她……她也不会想到,自己几小时后就要死去。
所有强制劝酒,都是耍流氓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似乎只要有事就要喝酒,不管喜事、丧事、乔迁、升职……
现在的酒桌文化让很多人都感到厌烦,见太多劝酒之后醉得鬼哭狼嚎的,吵架挑衅的,满嘴吹牛皮的,甚至打人的,丑态百出。
有人说这是传统,甚至有人觉得是“文化”……这直是对“文化”这个词的侮辱好吗。酒文化应该是红泥小火炉,把酒话桑麻,对影成三人,解忧之杜康。曾经是文人行酒令饮酒作诗,而现在只是低俗之至情义绑架的流氓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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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劝酒谈不上文化,只是虐人和自虐的过程。面对上位者,自虐以表忠心;面对下位者,虐人以得满足感。透着一股满满的奴性。
如果出事,劝酒的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以下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①强迫性劝酒。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③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④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在此事中,不仅新郎新娘作为婚宴的召集者,有义务保障参加婚礼宾客的安全,需要担负部分责任。同桌男子有劝酒行为的,特别是在伴娘已经表现出不胜酒力的情况下,仍强行劝酒,也要担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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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不反对聚会时喝点小酒助兴。但对于强制劝酒的行为,大多数人都是厌恶的。
谁觉得酒好喝谁就自己喝好了,强迫别人算什么?尤其有一群大老爷们,最喜欢强迫姑娘喝酒,还说不跟他喝就是看不起他。
您多虑了,喝了也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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