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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信之——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2016-02-16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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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一百分的完美丈夫

君子

分类: 读书评论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容易被慕容沣这样光芒四射的男人迷住,但是当我们逐渐长大,有了生活阅历之后,才会深刻明白,对于慕容沣这种刺激危险的男人最好远离,最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还是稳重可靠、有情有义的程信之。

在《来不及说我爱你》里,慕容沣是绝对的主角,程信之作为配角,描述较少,锋芒自然被慕容沣盖过了不少,但是,他丝毫不逊于慕容沣,甚至远远超过了慕容沣。客观来看,不管是家世背景、人品相貌,还是文化修养、智谋才干,程信之样样都是百里挑一,慕容沣比得上他吗?

慕容沣是酒,而且是掺了水的假酒,有酒的名号却无酒的品质,越喝越差劲。程信之是茶,而且是上好的名茶,有茶的清香更有茶的甘甜,越品越醇厚。

程信之是出身显赫的世家公子,温和从容,沉稳内敛,有主见,有原则,执着的事情向来都不可动摇。他不但睿智非凡,而且深藏不露,聪明却不耍聪明,有势力却不势力,有水平又不露水平。

程信之既有莫绍谦的深情专一,坚定执着,也不乏慕振飞的理智大度,明白事理。不管是对待家庭,还是感情,他都是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

程信之第一次出场,是在洋行里。尹静琬决定和许建璋结婚,他们来洋行挑选钻戒。静琬看上了程

信之订做的粉红钻的戒指,也想订做一枚同样的戒指,但是目前没有粉红钻的货源,程信之就成人之美,主动把这枚戒指让给了静琬。程信之不但有世家子弟的君子风度,内涵教养,而且为人谦逊,风采从容,连静琬也觉此人如此出色,非同等闲。

程信之第一次和静琬见面就送上了结婚戒指,也为他俩日后的姻缘埋下了伏笔。

程信之第二次出场,是在乾山的路上。尹静琬和慕容沣见过面告别之后回家,路上车子出了故障不能行驶,正巧程信之的车子路过,就顺便载了静琬一程,静琬将那颗玥珠遗落在了程信之的车上。

第二天,程信之因此上门还珠。他出身世家,见识广博,这样一颗明珠的来历,他不会不清楚,昨晚在车上乍然一见,他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也是由此而来。程信之若无其事地替静琬解围,把来自慕容家的这颗明珠说成从东瀛来的养珠,轻松化解了静琬的窘迫,可见其细心周到的处事方式。

从后文慕容沣口中得知 :“当日在乾平,程信之代表程家和我谈判时,我就答应过他,会遵守立宪,承认昌邺政府,接受昌邺政府的授衔。”这也就是程信之和严世昌相识的原因。之前程信之是个从容淡定的世家公子,作者此举也掀开了程信之韬光养晦、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慕容沣深入颖军腹地,勇气、智慧和决断固然可嘉,赌上了自己的命运前途和身家性命,程信之又何尝不是?他同样冒着生命危险,一旦谈判之事泄露出去,不仅会损害程家的政治前途,也可能会搭上他的性命。

这次谈判,程信之代表程家和慕容沣谈的是天下大业,不仅要有足够的心机和胆识,也要有过人的智谋和才能,既能为程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也要权衡利弊,当机立断,保证双方的谈判顺利达成。这些条件和素质程信之都具备齐全,所以程允之放心让他前去参加谈判,也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认可,相信以信之的智慧才干不会让他失望,而事情也的确如此。

当静琬深陷牢狱之中向信之求救,信之把她救出监狱,静琬担心行踪会被慕容沣知晓,信之三言两句就清晰明了地道出利害关系,让静琬宽心。程信之寻了一处宅院安排静琬住下,并且派人来照顾静琬,对佣人说静琬姓林,是他母亲那边的表亲,处置得当,考虑周全。

当静琬向他道谢,程信之微觉歉疚,坦白道:“我并非古道热肠的君子。”可是也如静琬所言:“你肯这么老实地说出来,已经是君子了。”程信之至少有自知之明,而且为人诚实。这样的男子,即便不是君子,也不会是小人。当信之发现静琬有流产的迹象,他急迫地去医院请医生回来诊治,并没有担心她的怀孕会给妹妹造成威胁而置之不理,只是凭着自己的良心而为,回来后发现静琬已经走了,也只是忧心如焚她的身体状况。

关于静琬的怀孕出逃,他告诉了程允之和程谨之。首先,一开始他是不想告诉哥哥和妹妹的,程允之从他对谨之婚姻的劝诫里察觉出了蛛丝马迹,再加上信之这几天一直在忙着,更加确定信之有事情瞒着他们。即便他不说,程允之也有能力查得到事实真相。而且,事关妹妹谨之的婚姻大事,事关程家的家族利益,他作为程家的四少爷,确实不能再隐瞒下去。何况,静琬和他只是萍水相逢,即便怜悯和同情她的遭遇,当时静琬在他心里的分量还是抵不上程家的利益的。

当程家兄妹讨论此事时,程信之沉默片刻,说:“不管从西方还是东方的观念,这都是有害天良的事情,再说事情既然已经如此,我们能置身事外最好。”他的这番话虽然看似在为程家考虑,顾全大局,实则也隐晦地表达了帮助静琬的意愿,他太清楚哥哥程允之和妹妹程谨之的手段,要是他们下狠手,静琬不仅会保不住孩子,甚至会一尸两命。事实上,程家并没有做什么危害静琬的行为,程谨之也只是制造了那样一个堕胎的谣言,真正实际意义上伤害静琬的自始至终都只有慕容沣一个。程信之已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力帮助静琬了,能为静琬做的他都做了。

静琬流产后,他正好要回美国就顺路照顾静琬。作者没有大篇幅地描写他们在美国的生活情况,而是直接跳到了八年后,程信之和尹静琬已经结婚七年,并且育有一女兜兜,婚姻幸福美满,家庭温馨和睦。为什么仅仅一年时间,信之就和静琬结婚了?其实,在他之前和静琬的相处中,信之就已经对静琬动心了,只是当时他没有察觉,或者说当时他们的身份不允许。出国后,静琬已经和慕容沣恩断义绝,恢复自由之身了,信之自然可以开始追求她了。

程信之虽然是程家的四公子,但他不是其兄允之,也非其妹谨之,对权势没有什么欲望,也不热衷于功名利禄。家族的责任和利益他不是不顾及,他应该尽到的义务他也都尽了,而且他也不会为了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感情,他的人生一直都是他自己做主。

程信之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出身豪门的世家子弟,眼界自然不同于一般人,凭他的条件,有多少名门闺秀供他挑选。他为什么偏偏娶了尹静琬呢?当然是因为他爱静琬。程信之的爱清澈如水,不掺杂任何杂质,与财富、权力、地位都无关。能被这样一个痴情专一的男子爱上,该是何等的幸运和幸福呢?

程信之和尹静琬,不仅理想志趣相投,而且性格相似,表面温和,骨子里倔强,始终坚持原则。这两个人非常般配,从外貌性情到人生态度都十分一致。程信之才是静琬的良人,能够给她琴瑟在御,岁月静好的生活。爱一个人不难,难的是懂一个人。许建璋和慕容沣都爱尹静琬,但是他们都不懂她,不知道静琬真正需要什么,所以最终只能错过。尹静琬会选择程信之,不仅是因为信之爱她,更是因为信之懂她,只有信之才是静琬的知心之人,这也是信之打动静琬的地方。

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最有效最诚恳的证明就是给她名分。程信之娶静琬,是顶着家族压力和社会舆论的,毕竟静琬曾经是他妹夫的侍妾,是被慕容沣抛弃得人尽皆知的女人。他娶静琬为妻对他的前途根本没有任何利益可言,他反而要为静琬失去和放弃很多,可能会与家族决裂,甚至要长时间呆在美国,不能回国与家人团聚。程信之和静琬结婚时,不会没想到为此事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但他已经准备好了。

信之对静琬深厚的爱绝对超过当初许建璋和慕容沣对静琬浅薄的爱情,甚至超过了静琬对他的爱。他对静琬之前和慕容沣的婚姻一清二楚,他接受过西方的民主思想,不会因此轻视静琬,反而会更加心疼怜惜静琬的经历,敬重佩服静琬的为人。他见过静琬最憔悴的模样,知道静琬最难堪的遭遇,仍旧选择了她。他一旦做出决定,就不会轻易放手。

为了尹静琬,程信之可以离开家人,长居美国,这一点,许建璋做不到;为了尹静琬,程信之可以牺牲自己的身家利益,无怨无悔地守护她,奉献一切,这一点,慕容沣做不到;为了尹静琬,程信之可以包容她的过去,不在乎尹静琬已非完璧之身,仍旧视她如珠如宝。爱一个人,就应该爱她的全部,这一点,许建璋和慕容沣都做不到。

尹静琬愿意嫁程信之为妻,除了自身的豁达,也是因为爱上了信之,不然不会嫁给慕容沣的妻舅。尹静琬为什么会爱上程信之?除了彼此相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信之的温柔和包容,像清泉一样,治愈了静琬的情伤,信之对她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及无私的付出,也赢得了静琬的爱情。他娶静琬,是因为他爱静琬;而静琬嫁信之,也是因为她爱信之,他们彼此两情相悦,才会结为夫妻。如果对信之,静琬只是感动,而不是爱情,静琬是不会嫁他的,信之也是不会娶她的,静琬有她的自尊和骄傲,信之同样也有,他们都不会接受不纯粹的感情,更加不会退而求其次。

信之和静琬琴瑟和鸣,和兜兜父女情深,一家人其乐融融。而且,信之也是个知情识趣的男人,从他给女儿取名为兜兜就可以看出来,兜兜如此伶俐可爱,也归功于信之和静琬的家庭教育。信之不仅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女儿慈爱呵护,他会背着兜兜顶高高摘石榴花,兜兜把花簪到静琬的发间拍手笑着,一家三口共享天伦之乐。

八年后,在乌池稚园。程允之那么强烈地反对他和静琬,可信之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立场,一步都没有退让。他带着静琬和兜兜回国只是探亲,通知程允之他的婚姻,而不是征求哥哥同意的。他当初结婚是瞒着家里的,也是预料到家人的极力阻挠,才会先和静琬结婚生女,造成既定事实后,程允之再怎么反对也无济于事了。

信之的态度非常明确,结婚是他的私事,与家族荣誉、利益无关。如果程允之不能够理解、不肯祝福他和静琬,他也不会勉强大哥,他和静琬母女明天就动身回美国去,并且他们回美国之后,再也不回来了。也正是信之如此坚定的态度,程允之才稍微松口了。

信之不仅懂得静琬,还相信静琬,当静琬被慕容沣挟持之后回家,信之并不询问她,神色间却有一种了然,轻轻地按在她肩上,说:“不用怕,一切有我。”并且说搭最快的船回美国去。这个男人真的能够让静琬安心和依靠。信之不会后悔和静琬结为夫妻,只会后悔和静琬母女回国。

那场车祸葬送了信之的生命,但并没有葬送信之的感情,他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静琬的心,静琬随后就自尽与他生死相随。即便信之英年早逝,在天堂还有妻女相伴,一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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