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人自古以来“无奸不商”的“奸商”恶名,不是商业竞争本身带来的结果,而是“家天下”专制抢劫的恶果------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绝对奴隶制下,商人口袋里每一文钱在法理上都是属于政府(皇帝)的,为了能暂时保住自己的财富,不马上被政府全部抢走,只能无可奈何地向权力行贿,以寻求权力的保护和利用权力来垄断市场,最后变成官商勾结、无恶不作的“奸商”。而在一个法治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商人只会越变越好------生意只会越做越讲诚信,产品和服务只会越来越质优价廉。因为那些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奸商,必然会在第一时间被消费者通过运用法律武器和金钱选择无情踢出市场,等待他们只有赔本、破产、倒闭甚至入狱。所以,让好好的商人成为“奸商”,这不是商人的罪,更不是市场经济的错,而是政府犯的罪,是专制体制造的孽。
------孟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