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爷们上法场》剧照
“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是看似相同实则截然相反的两码事:前者是政府制定法律,只要求人民守法;后者是人民制定法律,首先要求政府守法。“依法治国”是人类历史自有国家诞生起,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天然的共同政治行为。因为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也就没有国家,军队、政府和法律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最根本的三大基础。因此,只有有组织就有纪律,只要有国家就有法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没有法律的,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不“依法治国”的。所以,正如“物质是分层次的”,“法治国家”是建立在“依法治国”之上的,要完成由“人民守法”到“政府守法”,从而真正让国家实现“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就必须要在制度设计上让法律不但要独立于政府之外(司法独立),而且地位还要高于政府(法院高于政府),让政府出于法律的监督之下,而不是去挑战人性,幻想什么明君清官。总之,只有法治国家的法律,才是现代文明意义上的法律,而专制国家的法律本质上只是政府的命令(条律),是王权为百姓制定的奴隶规矩(王法),和真正的法律毫无关系。对此,世世代代挣扎在皇权专制下的中国人,早已有了血泪斑斑的深刻认识,国产老电影《老少爷们上法场》里,天津卫的恶霸“金螃蟹”和混混“二狠子”有一个对白说的非常到位(在中国,往往都是底层的流氓,才能直言快语“话糙理不糙”地说破这个吃人社会的真相):
“金螃蟹”:“要说救命,可是个难事,这事瞒不过衙门,犯了大清的条律。”
“二狠子:“嘛条律?!都是大清国想出来整治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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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