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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试岗”是违规侵权新套路(8月27日《福建日报》)

(2025-08-27 11:33:00)
“无薪试岗”是违规侵权新套路
眼下,一些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与规避法律责任,打起了无薪试岗的算盘。部分劳动者担心举报会影响未来就业,而且单个案件的涉案金额不大,导致此类违法行为很少受到查处,无形中助长了不良企业的气焰。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薪试岗,本质上是企业以“考察能力”为名行“免费用工”之实,转嫁用工成本和风险,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薪试岗意味着多重风险:一方面,投入时间与精力,却可能在试岗结束后被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各种理由拒绝录用,白白付出劳动。另一方面,试岗期间通常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缺乏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维权困难重重。

杜绝无薪试岗这种不合理现象,需要多方合力。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试岗、试用期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无薪试岗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遭遇无薪试岗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者,司法机关、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发挥作用,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援助,倒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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