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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期待更多“合伙人”(4月13日《绍兴日报》)

(2025-04-14 17:05:49)

社区治理期待更多“合伙人”

 

刘予涵

  日前,越城区迪荡街道洞桥社区推出“社区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之一鑫艺琴行举办了首期乐器课,10余名居民兴致勃勃地学习古筝,以团购价享受优质服务。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是居民信赖的温暖港湾。然而,社区治理千头万绪,面对居民多样化的诉求,不少社区面临资金有限、人手不足、资源缺乏等多重困境,往往很难满足社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社区合伙人”制度巧妙化解了这一难题。

  简单地说,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愿意为社区治理和发展作贡献的组织、团体和个人等,都可以成为“社区合伙人”。“社区合伙人”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为居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壮大了基层治理的力量,有效破解社区服务与群众需求不对等、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形成共建共治的格局。

  引入“合伙人”参与社区治理,关键是平衡各方利益,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一方面,“社区合伙人”要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缺什么补什么,既要符合社区发展治理需要,又要满足居民需求,切实为大家排忧解难。另一方面,不少“社区合伙人”是经营主体,也应考虑“合伙”成本及经济效益,通过“市场+公益”相结合的形式合作运营,促进合伙机制良性运转,让“社区合伙人”模式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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