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兼爱
(2017-06-14 23:47:35)(一)兼爱是不受时空限制且对人普遍的爱。
〈大取〉:“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世之人也”。
(二)兼爱是富含牺牲精神的爱。
仁人本于兼爱之心,求兴天下之大利,无论断手指或断手腕,舍命或全生,只要是对天下有利,就不需选择了。杀自己以存保天下,即为了天下之利而杀自己。“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淮南子‧泰族训》)更是墨家牺牲精神之写照。
(三)兼爱是视人若己且平等的爱。
把别人的国家、家庭、亲人、身体当作自己的国家、家庭、亲人、身体去爱,视人若己、人与我同,此想法蕴含着平等。〈大取〉还载“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蛇”。
(四)兼爱是人我交利的爱。
《墨子》论及“兼爱”概念时,也常用“兼相爱”或“兼相爱交相利”来表达。若细究其中差别,《墨子》使用“兼爱”多与圣王并提,如“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法仪〉)、“故昔也三代之圣王尧舜禹汤文武之兼爱天下也”(〈天志下〉)。这表示《墨子》使用“兼爱”时,施行“兼爱”的主体是圣王。因此“兼爱”意味着“圣王以行动惠利百姓”,或依刘文清之说为“圣王合并天下而爱之”。她以为“‘兼’字不与‘相’字连言,为合并意而非相互义”
汤与文王在其领地皆与百姓兼相爱、交相利。“交,交胫也”(《说文解字》),段玉裁注“凡两者相合曰交”,因此交即“相交、相互”,兼相爱交相利即人与人之间以行动惠利彼此。质言之,无论是百姓或圣王,兼相爱交相利与身份地位无涉,重要的是“兼相爱之心”与“交相利之行动”合辙。
从常理来看,孝子总希望别人爱利而非恶贼其双亲。而据墨子观点,在不得已“交互为孝子”的状况,我们得先爱利别人双亲,别人才会以爱利我们双亲回报。他进一步引述〈大雅〉之记载:“说出的话会得到回应,施与的恩德会得到回报,你给我桃我给你李。”
严灵峰如此评论兼爱的相互性:
兼爱的相互性未定如严氏所言如此严格的“你给我半斤,我给你半斤”、“双方必须同时履行”。兼爱的相互性,是奠基于双方的相互之心与互利之行。他既非要同时,也非物质上的等价。重点为受利的一方是否想为予利的一方做点什么。就如同我们收到对方礼物,会想回赠点什么(这边的回赠可以是实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而非收到对方礼物后就仅仅收下,完全视之理所当然。虽然兼爱在理想上甚至可做到牺牲自身以成就他人,但从日常生活的实践来看,人我的相互交利是使兼爱得以落实之要件。对“相互性”、“爱必含利”的重视乃兼爱思想的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