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集序》“之”的用法
(2015-01-13 09:06:37)一、用作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根据具体语境可译为“我”“我们”,“他(他们)”“她(她们)”,“这”,或者代事。
①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②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③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二、用作结构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定语的标志。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译为“的”,有时不译。
①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③足以极视听之娱。
⑤向之所欣。
2、定语后置的标志。通常情况下,古代汉语中定语的位置与现代汉语中的一样,用在中心语之前,但为了强调定语有时将定语放在中心语之后,有时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用“之”连接。翻译时应将后置了的定语调整到中心语之前。
①仰观宇宙之大。
3、用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①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
③后之视今,
⑤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4、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者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①暮春之初。
③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三、用作动词,可根据具体语境翻译。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