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宪法”本质上是战后美国对日本的“反向殖民”-赵葆珉
(2025-07-24 1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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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宪法”本质上是战后美国对日本的“反向殖民”-赵葆珉
“和平宪法”是二战带来的,是美日帝国争霸战争的产物。
“作为征服者”,美国的意志和政策塑造了战后日本的和平机制安排。
“和平宪法”同样是战后初期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被战争的惯性与强烈的战争逻辑所主宰。
而且,这一和平机制的实施,是美国垄断的,基于美国的帝国利益,具有排他性。
“和平宪法”的本质,是美国在毁灭日本帝国的基础上,以战争原罪阉割了日本主权,对日本实施反向殖民,在驯化日本的基础上,构建起其战后在东方的殖民霸权。
美国对战后日本的殖民改造与控制,是盗用战胜国的道义光环进行的。
美国执大义名分,假公济私,堂而皇之地达成了自身的战略目标。
美国因此得以承袭昔日日本帝国的衣钵,成为东方的霸主。
美国在日本帝国的废墟上,在东亚诸国最为虚弱的时候,窃取了对日和平机制安排,并几乎毫无阻碍地强加了自己的意志。
至少战后初期,美国施加的对日和平机制安排,对饱受战争侵害,满目疮痍的东亚诸国,没有违和感。
永远解除日本的武装,将日本战败国的地位永久化,满足了战后初期的复仇情绪,也迎合了永久和平的缥缈愿景。
但从长远看,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带来了灾难性的地缘政治后患,它延续并加剧了近代西方列强入侵以来东亚的分裂与混乱。
首先,这一和平机制安排是外来势力强加的,是外来势力强加给日本的,也是外来势力强加给东亚的。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没有纳入东亚本土的利益,排斥了区域自决的原则。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也非源于日本自主选择,没有普遍认同,是刺刀强加的。
刺刀强加的和平安排机制,占领军强加的和平,符合任何意义上的殖民统治定义。
“和平宪法”与现代政治中固有的,“民有民享民治”的宪政观念,风牛马不相及。
即便这一宪法具有些许的合理性,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是外力强加的。
一个强加的外来宪法,践踏了民族自决的固有观念,违背了国家威权源于民众授予的神圣原则。
“和平宪法”是美国在军事占领时期单方面设计的政治框架,其核心条款剥夺了日本的国家主权,使日本永久处于“殖民地”的依附状态。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服务于美国在东方的霸权战略,而非为东亚或日本争取有尊严的持久和平。这一和平机制,基于美国的利益,以美国的方式与观念,将日本塑造成为帝国在东方的战略基石,置于臣妾地位,纳入美国的殖民控制。
这一强加的“和平宪法”具有双重虚伪性:
以和平理念包装,行殖民控制之实;以战胜国的大义名分强加,形式上具备合法性,实践中沦为帝国霸权的工具。
这种结构性矛盾使其本质上成为“披着宪政外衣的殖民协定”。
因这一和平机制,日本丧失了国家的核心特征,消失在美国的帝国秩序中。
日本从此只是一具驱壳,一个没有国家灵魂的模糊标记。
其次,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将日本战败国的地位永久化,使战后美日关系永远冻结在“战胜国-战败国”的殖民轮回中。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在本质上,造成了对日本的反向殖民。
因这一和平机制安排,美日完成了身份转换:
在反法西斯战争旗帜下打赢战争的美国,沦为新殖民者。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将日本战败国的地位永久化,也使战后的东亚关系,永远固化在上一次战争中,永远定格在美国的殖民叙事中。
中日之间的战争结束了,但中日关系并未回归正常。
依然没有自主且独立的中日关系,中日关系再次殖民化了。
因日本的殖民化,整个东亚区域也被殖民了,打上了深重的殖民烙印。
这一美国强加的战后秩序与制度设计分裂了东亚,割裂了东亚诸国的关系,阻碍了东亚在区域自决,与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构建自主安全体系的任何可能。
美国施加的和平机制安排,与和平主义毫不相干。
这一和所谓平机制安排,剥夺了日本的军事主权,决定了日本的依附性,日本只能追随美国的帝国战略,只能被裹挟。
日本军事自主权的丧失,牵一发而动全身,也决定了战后整个区域陷入持久的纷争与内讧之中,且至今不能自拔。
“和平宪法”是“殖民战争的产物”,也是殖民战争在政治上的延续。
在“和平宪法”的幌子下,日本丧失了政治独立与战略自主。
“和平宪法”毋宁是永久的战争,是美国发起的对日本的持久殖民战争。
“和平宪法”延续了美国对日本的殖民征服,将日本置于持久的政治驯化之下。
美国通过制度设计,一劳永逸,将日本永久绑定在帝国体系中,这是帝国的痴念。
“和平宪法”,借尸还魂,在防止军国主义卷土重来的思维惯性下,延续着美国对日本的殖民控制。
这一和平机制安排,不仅将日本永远置于战败国的地位,也永远置于东方战争策源地的地位。
“和平宪法”的文本暗含“日本必然再次侵略”的对抗性预设,将东亚分裂与对抗永久化,也将中日关系锁定在永久敌对的状态。
这种破坏性的历史观,与东亚民族战后和解的历史大势背道而驰,阻碍了战后东亚真正的一体化进程。
宪法框架下的“美日同盟”,本质上是殖民关系的制度外衣,是嫁接的外来殖民工具。
日本的外交政策、安全战略受驻日美军和美国战略利益主导,形成“政治附庸化”的畸形国家形态。
日本政治独立性的消解,固化了殖民者强加的“分而治之”格局,战后东亚因此永无宁日。
而在东亚民族的创伤与撕裂上,美军作为外来殖民者得以寄生至今。
战后80年,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充当美国殖民东亚的政策工具,随美国东亚政策起舞,逐渐被侵蚀。
宪法第九条被逐渐架空,变成虚壳,千疮百孔。
战后初期和平机制的本意与其精神,也早已被突破,荡然无存。
美国出于自身战略需要,一再纵容日本突破这一和平机制安排。
在战后初期,美国为满足冷战需求,主动推动日本再武装化进程。
在后冷战时代,美国为遏制中国崛起,弥补其东亚力量不足,一再为日本松绑。
这种对宪法的选择性执行,恰好印证了其本质:
这一战后和平机制安排,不过是美国控制日本的工具,是美国主导的,美国定义的,按照美国的利益和蓝图塑造,而非真正的法律约束。
如果美国愿意,可以随时重新定义。
战后80年,这一和平宪法在法理与实践上呈现割裂状态,这是美日较量与日本反抗的结果。
尽管这一和平机制安排宣称“放弃战争”,但日本通过配套立法,已实质突破宪法约束,形成“拥有军队却否认军队”的荒诞现实。
这种法理矛盾暴露出这一和平机制安排的反动性与虚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