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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笔记之“死生契阔”

(2021-12-12 12:51:35)

说起《诗经·击鼓》,绝大部分人可能不那么熟悉,但说起“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句,许多人就都知道了,说到“执子之手,与子谐老”这句,就差不多为大众所熟知了。这两句就都出自这首《击鼓》。全诗抄录如下: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有人称《击鼓》为征戍诗之祖,关于这首诗的诗旨,从古至今,本质上没多大区别,都认为写的是士兵厌恶战争,怨恨发动战争的统治者。争论只不过是此诗所指的具体年代。其实这无关宏旨,一般读者大可不必去考虑这个问题。

不过,对此诗的第四章的解释,也就是大家都熟悉的那几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魏晋以前的学者与唐宋以后的学者完全不同。《毛诗》、《郑笺》、包括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都认为这几句写的是士兵之间的相互约定之词。现在,几乎没有人沿用这种说法,普遍认为这几句写的是士兵思归不得,回忆出征前与妻子的离别时的相互约定。这个说法应该是从魏晋时期的经学家王肃开始的。

唐人孔颖达在他的《毛诗正义》里说:

“从军之士与其伍约,云我今死也生也,共处契阔勤苦之中,亲莫是过,当与子危难相救,成其军伍之数,勿得相背,使非理死亡也。于是执子之手,殷勤约誓,庶几与子俱得保命,以至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此似述毛,非毛旨也。卒章传曰“不与我生活”,言与是军伍相约之辞,则此为军伍相约,非室家之谓也。”

唐宋以后,大家认为王肃的解释诗味更长,绝大部分人都认同了这一说法,到今天,“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已成了男女情侣的经典誓言。

虽然如此,《毛诗》《郑笺》里的解释也不是没有根据的。《毛诗正义》里说:“《大司马》云:“五人为伍。”谓与其伍中之人约束也。军法有两、卒、师、旅,其约亦可相及,独言伍者,以执手相约,必与亲近,故昭二十一年《左传》曰:“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是同伍相救,故举以言之。”根据古代的军法,伍乘之士兵是要同生同死的。如果说与妻子的约定只不过是一种美好愿望的话,与身边同伴的约定则是一个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灵动胜过平实,这也许是诗的规则吧。所以后来大家才弃《毛诗》而取王说。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根据唐宋之后学者的解释,“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中,“契阔”二字为“聚散、离合”之意,并认为这是一个偏义复词,主要意义在“聚”与“合”,“成说”就是立下誓言的意思。

而根据《毛诗》的解释,“契阔”二字为“勤苦”之意,而“成说”的“说”通“悦”。

现在去百度“契阔”这个词语,会很有意思,在“勤苦”这个义项里引用了这句诗,而在“离合”这个义项里,还是引用了这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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