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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剥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2017-07-19 16:29:13)
标签:

《周易》

古文字

注解

文化

教育

分类: 《易经·上经》新解

声明:此译文由赵庚白原创,复制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剥】六二 剥床以,蔑贞凶。

【译】六二 自然脱落已经到达床足与床身分辨处,轻视此现象定不吉利。

注释副词。已经。《庄子·逍遥游》:天下既以治也。

     床足与床身分辨之处。《康熙字典》【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

     轻视,蔑视。《国语·周语中》:郑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贤也。


【剥】六二 象曰 剥床以辨,未也。

【译】象 自然脱落已经到达床足与床身分辨处。说明没有人使用。

注释相当于没有不曾尚未。 《小尔雅·广诂》:,无也。

     用同“或”。代词。有人;有的。《尚书·尧典》:“下民其咨,有能俾乂。”

     用。《诗经·唐风·采苓》:“人之为言,苟亦无与。”毛传:“无与,弗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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