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8日
(2024-05-18 20:16:33)分类: 随笔 |
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的傍晚,
还是窝在带阳台的单间宿舍里,
躺在阳台的小椅子上晒着月光看小说。
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窗外的声音像一种自带的白噪声,氤氲的点缀着这个舒适的环境,这种舒爽到爆炸的感觉,陌生又熟悉。
感觉时间呼啸,飞逝了两年又按下了暂停键。
此时此刻,我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溺在这一方小天地里,满眼都是干净的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还挺有意思的。
我觉得人需要这种时刻,要在忙碌的生活中偷闲,在闲暇之外去找寻一些意义,否则精神世界就会变得荒芜,投射到生活上就是机械麻木甚至行尸走肉。
学校图书馆借书已经延期了3个多月。而我的精神状态已经愈发美丽了,所以,都不重要。搞数学太久,导致文艺的感觉刚刚上头,就已经感觉不适了,我调整了一个慵懒且舒适的懒汉姿势靠在了大厚羽绒被上,想象我已经是一个尊贵的公主开始享用我的精神盛宴了。
几分钟看完了第一个短篇,原来书名就是一个短篇小说,我以为和那个非常文艺的擦边题材的电影有啥联系呢,也并没有看出了这是个爱情题材的,而是觉得百年前后,都市社会仍然同样残酷。
我晚上和莎莎骑着小电驴回家的时候,经常碰到不同的看门老大爷,在亮着灯的值班室那里听着收音机,打瞌睡,头点啊点啊的,光明正大的摸鱼,刚开始我们会蹑手蹑脚的把车子靠过去,刷卡走人,有的时候会有一种踢猫效应的恶劣心理,等一等看看他能不能发现我们,给我们按开门按钮。我经常跟莎莎打趣说老大爷们肯定以为我们是工厂的打工小妹,社会的螺丝钉,打螺丝到深夜。小说里也是个打工妹,甚至早期都没有夜班,被沉重的生活压的难以翻身,喘息,却在阶层不同的潦倒文人眼里是孩子般的抱怨,并说,习惯了就好。我没有一颗恋爱脑,我真的get不到,我只想说果然作者爱写这样的文,真不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