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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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枢的形成与延伸中,我们把那些与中枢方向一致的次级别走势类型称为Z走势段,按中枢中的时间顺序,分别记为Zn等,而相应的高、低点分别记为gn、dn。
定义四个指标,GG=max(gn),G=min(gn),D=max(dn),DD=min(dn),n遍历中枢中所有Zn。特别地,再定义ZG=
由此有了如下定理: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一:走势中枢的延伸等价于任意区间[dn,gn]与[ZD,ZG]有重叠。换言之:
1、若有Zn,使得dn>ZG,则必然产生高级别的走势中枢或趋势及延续。
由定理一,可以得到第三类买卖点定理: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上离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试,其低点不跌破ZG,则构成第三类买点;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下离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抽,其高点不升破ZD,则构成第三类卖点。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二:
1、前后同级别的两个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GG〈前DD等价于下跌及其延续。---中枢新生
2、前后同级别的两个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DD〉前GG等价于上涨及其延续。
3、前后同级别的两个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ZG<前ZD且后GG〉=前DD,或后ZD〉前ZG且后DD=<前GG,则等价于形成高级别的走势中枢。
1)中枢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