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情感文化时评教育 |
28日有报道称“
4月20日,贵州省纳雍县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被5名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灌酒致死”。29日从纳雍县公安部门了解到,死者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但涉事者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未对其灌酒,目前当地纪委和公安已展开调查。(4月29日新华社) 一名16岁的少女,还没有好好品味生活与人生,就因为一顿酒,然后就遗憾地离开了人世,这的确令人扼腕叹息。根据笔录显示,这名未成年少女最后一顿酒,是与五名规划局工作人员喝的,工作人员还有“灌酒”嫌疑,一时之间引发了社会的质疑与批评。不少人便先入为主地选择“情感站队”,对公职人员进行有罪推定,认定其就是“喝花酒”,然后少女是“牺牲品”,这样的情绪表达,显然无助于真相的求解。而要了解真相,这背后的谜团必须全面查清。
一则,5名公职人员到底有没有劝酒、灌酒?这必须弄清楚搞明白。毕竟,少女之死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那么16岁的未成年少女为何会饮酒过量呢?是其自身不自爱?还是其自身有喝酒的爱好?这是女孩方面的原因,是一种可能性。而另一方面的可能,则是5名公职人员有劝酒、灌酒的嫌疑,最后导致这名女子的生命陨落。这两方面都是有可能的,在真相未明之前,的确不宜“结果先行”。
二则,根据笔录现实,五名公职人员去喝酒,叫上了女子杨某,后来杨某又叫上了自己的好友肖某(死者)。这就值得追问了:五名公职人员与杨某是什么关系?杨某是什么人?杨某与肖某又是什么关系?五名公职人员带上这两名女子去玩、去吃饭,是简单的情谊关系?还是另有企图?毕竟,在“甘肃某环保局长醉酒迷奸待嫁新娘、重庆某国企办公室主任将女下属送上酒场黄泉路”的现实语境下,五名公职人员与两名女子去娱乐场所喝酒玩乐的企图是值得追问的。
三则,28日中午,纳雍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县长邮箱”删除了“未成年少女被五名执法人员灌酒致死”的回应。一开始的回应,可以视为对民意的重视,对公众知情权的呵护,那接下来的删除意味着什么呢?这的确令人浮想联翩,是欲盖弥彰?是不尊重公众知情权?是不重视民意?……何以至此的拷问,必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为何删除回应”的真相,也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与解释,因为这事关“16岁少女饮酒死亡”的正义性。
可以说,对于“16岁少女与公职人员饮酒死亡”一事,公众的确不能先入为主地情感站队,即一开始设定公职人员是“有罪”的,但不情感站队不等于不监督,对于此事背后的谜团,必须一一查清。虽然此事有可能是“官员失范”,但也有可能是“少女行为失范”,在真相未明之前,每一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既然如此,便只有先呼吁真相,希望相关部门的介入能趁早呈现真相,让此事抵达正义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