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票索赔首批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11-13 1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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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票索赔首批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西陇科学股票索赔首批案件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年11月11日,西陇科学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82名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了“(2023)粤05民初31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收到一审判决后,公司提出了上诉。在本案二审审理的过程中,公司撤回了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民终1735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和林**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西陇科学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根据一审生效判决,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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