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10-27 09:14:47)
标签:
股票财经 |
上海新阳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年9月18日,上海新阳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上海新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公司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我局决定对上海新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媒体报道,法院对上海新阳股票索赔示范案件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上海新阳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且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