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股票索赔: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5-10-14 15: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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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铁股票索赔: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投资者或可索赔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海南华铁收到监管工作函,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5年10月1日,海南华铁发布《关于子公司终止算力服务协议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华铁大黄蜂”) 于2025年3月与杭州X公司(下称“X公司”)签署了《算力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约定华铁大黄蜂向X公司提供算力服务,算力服务期为5年,合同预计总金额为36.9亿元(含税)。基于原协议所涉交易及设备的市场环境及供需情况已较签署时发生较大变化,且协议签订以来未收到任何采购订单,公司近日向X公司出具《关于解除<算力服务协议>的函》”。
202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海南华铁重大合同终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理事由:就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海南华铁受损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海南华铁股票,且在2025年9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监管部门如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最终作出调查结论进行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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