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10-12 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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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凯撒旅业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年9月28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撒同盛、凯撒旅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凯撒同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凯撒同盛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我局决定:对凯撒同盛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法院对凯撒旅业股票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凯撒旅业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间买入凯撒旅业股票,且在2023年9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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