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2025-09-07 16: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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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财经 |
宁波方正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宁波方正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2025年4月28日,宁波方正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6月28日,宁波方正子公司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6,435万元,最终用于支付宁波方正实际控制人方永杰的关联方收购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款。2023年10月23日,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024年4月18日,方永杰归还所涉占用资金利息74.24万元。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占宁波方正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13%。我局决定:对宁波方正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宁波方正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宁波方正股票,且在2024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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