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股票索赔: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5-08-11 16: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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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股份股票索赔: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南卫股份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5年8月8日,南卫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你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二、李平涉嫌内幕交易“南卫股份”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平决策控制其国联证券账户交易“南卫股份”。我局拟决定:对李平没收违法所得11,776,667.59元,并处以罚款35,330,002.77元。
章祥兵律师表示,《证券法》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8名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9.61万元,这一判决成为A股证券史上首例投资者内幕交易索赔胜诉案例。
章祥兵律师代理过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熟悉此类案件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失范围的确定等要点。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南卫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2024年6月,南卫股份因信披违法受处罚。索赔条件为:
1、 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南卫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 在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买入南卫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3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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