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农尚(农尚环境)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05-08 10: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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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财经 |
*ST农尚(农尚环境)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农尚(农尚环境)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年11月5日,农尚环境发布《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农尚环境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4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66万元,因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 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我局决定对农尚环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农尚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农尚股票,且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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