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青岛中程)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5-05-02 14: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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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青岛中程)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中程(青岛中程)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5年4月30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中程、*ST中程)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经查,青岛中程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一、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我会拟决定:对青岛中程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中程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中程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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