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11-23 0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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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1年12月29日,广州浪奇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3、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红棉股份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8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红棉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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