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受损股民可诉讼
(2024-09-29 08: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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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受损股民可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紫天科技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受损股民可诉讼。
2024年5月1日,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天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亿元。公司2022年公司净利润1.7亿元,2023年大额亏损。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紫天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3月14日,紫天科技发布公告称:“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查,你企业作为紫天科技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0.67%的股份。2021年12月31日,你企业持有的紫天科技15,424,558股股票被司法冻结,占所持公司股份的46.04%,占公司总股本的9.52%。你企业在2022年1月4日知悉上述信息,直至2022年1月25日才披露相关信息。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紫天科技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首批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索赔条件为:
1、在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买入紫天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紫天科技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或者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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