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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股份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2024-06-19 15:30:26)
标签:

股票

财经

宋都股份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宋都股份信披违规被警示,已经起诉的股民,已有部分获赔,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202241日,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2022323日,公司披露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于322日、323日将3302.87万股宋都股份股票全部卖出。根据公司327日公告,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于202238日决定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2022313日,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自查相关方的后续减持安排并于5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于318日发布延期回复公告,直至327日发布部分回复公告。在314日至22日,公司股票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在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但均未提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安排。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和重大遗漏的违规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宋都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宋都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20223152022322期间买入宋都股份股票,且在2022322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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