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花王股份)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公司预重整中,或有利于股民索赔
(2024-04-16 18: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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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财经 |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花王(花王股份)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公司目前正在预重整,或有利于股民索赔。
2023年4月4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花王)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ST花王的关联人情况。2、ST花王涉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我局决定对ST花王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4月4日,ST花王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称:“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花王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花王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花王股票,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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