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步森股份)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02-03 11:14:04)
标签:
股票财经 |
ST步森(步森股份)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步森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2年6月23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步森、步森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步森股份、王雅珠、肖夏、刘婷婷、张优:步森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步森股份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万元至2,700万元。2022年4月29日,步森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4,806,312.31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步森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步森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