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票索赔案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2023-12-29 0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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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票索赔案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宁波东力股票索赔案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2021年1月20日,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查明,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及违法事实如下:1、宁波东力与年富供应链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年富供应链及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宁波东力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宁波东力赔偿损失。宁波中院和浙江高院均判决投资者胜诉,宁波东力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投资损失。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宁波东力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2024年1月19日。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为挽回您的损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宁波东力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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