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股票索赔案倒计时!诉讼时效将至,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2022-12-31 15:03:24)
标签:
股票财经 |
博腾股份股票索赔案倒计时!诉讼时效将至,受损股民抓紧起诉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0年5月15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腾股份;股票代码:300363)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维权依据】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博腾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索赔条件认定原因】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从该规定看,2019年4月30日,博腾股份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就已经明确公司未就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的:交易市场对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权威媒体刊载的揭露文章等信息存在明显的反应,对一方主张市场已经知悉虚假陈述的抗辩,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2019年4月30日,博腾股份发布上述公告后,股价有了一定幅度的下跌;而2019年8月2日,博腾股份发布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告后,股价不仅未下跌,还出现了大幅上涨。
故:2019年4月30日确定为博腾股份虚假陈述揭露日更为合理。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到期日:2023年5月14日。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材料准备】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