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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002181)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维权须知

(2022-12-11 11:07:08)
标签:

股票

财经

粤传媒(002181)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  投资者维权须知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处罚

2021430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传媒或公司证券代码:00218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 )。粤传媒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维权依据】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粤传媒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章祥兵律师表示

索赔条件为:2013102820161019期间买入粤传媒股票,且在2016102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责任主体】

依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章祥兵律师认为:本案中,为粤传媒购买香榭丽100%股份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要与粤传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材料准备】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一旦接受您的维权委托后,我们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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