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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将至受损股民须抓紧起诉

(2022-08-04 08:54:34)
标签:

股票

财经

银亿股份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将至  受损股民须抓紧起诉

投资者诉银亿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经有终审胜诉判决,该案诉讼时效还有5个月即将到期。

20201214日,宁波中院作出了(2020)浙0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银亿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120万元以下(含120万元)的部分,由银亿股份在本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为挽回您的损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银亿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201811日至2019429日期间买入银亿股份股票,并在20194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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