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股票索赔:诉讼时效将至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
(2022-04-15 16: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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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股票索赔:诉讼时效将至 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
2019年8月5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丽生态或公司,证券代码:00001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9]69号)。美丽生态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016年10月14日,美丽生态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中国证监会对美丽生态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投资者以美丽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由起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有投资者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获赔。
章祥兵律师表示,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且在2016年10月14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声明】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一旦接受您的维权委托后,我们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
(章祥兵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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