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化程度的加深,这种压抑和bo夺越来越严密了。社会的管理者们不仅要利用理性与科学来改造自然,还想拿来治理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种尝试,最先在监狱中取得了成功。通过对酷刑和监狱历史的分析,福柯敏锐地洞察了现代社会中权力运行的秘密。福柯此书提出的是一个反直觉的论题:伴随着惩罚的人性化,自由反而日益丧失了。近代以前的酷刑是权力对身体无可奈何的标志:它只能人为地使人死,却不能人为地使人生,因为生是自然的过程,不受权力的干涉。于是,权力最多只能在死的过程上做文章。近代以来人们发现:身体,这个心灵与世界之间的枢纽,可以成为权力的对象。通过对身体进行军营式的规训,预先设计好的生活模式逐渐成为下意识的,于是权力获得了既可以使用(活着),又便于使用(如同无生命的机械一般“自动”)的人。人生活在所谓“全景敞视”之中,规范早已内化,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警察,以至于外在的警察很少需要行动。而这恰恰是奴役的本质:当强力蜕变为权利,当受迫蜕变为义务,无名的权力完成了其运作方式的高效化,现代社会便是仿照这种Jianyu/军营/医院/学校的模式构建的。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人是自由的吗?是建立在怎样的条件下我们实现了自由?亦或是其实我们从没有自由可言?但是后来想一想,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或者是不自由的社会,规训是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规训的存在意味着秩序的价值需要。秩序是人类有条不紊的进行生产生活的首要前提。破坏秩序的人将受到惩罚。这是千古不亘的真理。秩序的设置则是由有权的人为之。小到一个社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甚至一个工作的小组。人需要合作的地方,就需要秩序。学校等小集体有规章,而大到一个国家,法律也就应运而生。那么人在这个社会中,受到法律的规训。除此还有各种各样的行为准则从小就开始规定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那么人是处在规训中,即人是受限制的。甚至我们可以从平时我们自己的话语中即可得出此类观点。我们往往给一个人订上各种各样的标签来给以其称谓。我们可以是mou老师,mou法官,mou 主xi等等。我们运用彰显与社会产生联系的标签来定义自己。人的不自由是注定的。因为人毕竟是大自然中的一员,更是社会中的一员。遗世而独立,那只存在在小说的虚构中。从古发展到现在,对人的规训的艺术不断的在发展。从惩罚史我们看到了刑罚的变化,换个角度,也就是对破坏秩序的人的惩罚在发生变化。
《规训与惩罚》给读者最大的启示还在于:对人的规训本就是这个社会要存在的前提。拨开重重的迷雾,看清规训的本质比盲目的去服从更重要。整个社会也许就是一个庞大的圆形监狱,我们每个人都生存在其中,我们任何人都有机会走到嘹望塔的中心亦有可能处在囚室。监狱本就是权力的集中营。各种力量的交叉重叠之地。规训的本质本就在于对人进行训导与控制。司法从最原始的创造恐惧与至高无上的王权即视感到更加精细与密集的渗透。故,人性本不在刑罚变化的范围之内,只是换一种方式接着实现规训的动因一有权者寻找安全感的过程。正如福柯接下来在书中谈到“使对对非法活动的惩罚和镇压变成一种有规则的功能,与社会同步发展;不是要惩罚得更少些,而是要惩罚得更有效些;或许应减轻惩罚的严酷性,但目的在于使惩罚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
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以前的限制都变得不再受限。现在人的自由是以前的人无法想象的,我们可以自由选择相爱的人在一起,我们有言行自由的权力,这也是由现代化的发展带给我们的,规训与惩罚一直存在我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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