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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2015-11-01 07:52:56)
标签:

杂谈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

《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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