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高校“全员停发工资”风波的思考(一)
(2025-08-25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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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科技学院“全员停发工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事件背后牵扯出民办学校担保资格、财务运作等诸多复杂问题,值得我们深入剖析与反思。
一、民办学校担保资格的司法争议
大连科技学院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公办学校法人性质不同。依据《担保法》,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不得为保证人,旨在保障教育设施稳定。然而,司法实践中对民办学校是否适用此条款存在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部分民办学校收费高且以“合理回报”为目的,经营有营利性,不属于禁止主体,某省高院就曾判决一所民办小学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观点则强调,民办教育属公益事业,受《民办教育促进法》调整,担保因违反《担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即便无效,学校也可能因过错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民终297号判决中认定民办学校《保证合同》无效,目前认定担保无效是主流,但需依具体案件判断。
二、大连科技学院事件背后的隐情
大连科技学院称问题源于“多年前贷款担保纠纷”,其投资方大连阳光世纪教育集团及法定代表人高小涵涉及多起金融纠纷,被执行金额高达35亿元。校方称债务属举办方其他企业,但风险可能已转嫁至学校。
一是学校可能直接为关联企业担保,导致债权人申请冻结学校账户;二是学校资金与关联企业混同,学校资金被用于偿债或因关联企业债务被冻结;三是学费等收入被挪用,未专款专用。
三、事件带来的教训与警示
此次事件暴露民办高校诸多问题,给各方敲响警钟。
学校要杜绝违规担保,确保财务独立。明确法人财产权独立性,不为任何企业和个人担保,建立严格财务隔离制度,避免资金混同与挪用。
举办者需规范资本运作,明确办学初心。摒弃“以学养企”模式,不将学校当融资平台。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明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边界,若选非营利性,就坚守公益属性。
监管部门要加强全方位监管,筑牢防火墙。教育主管部门推行“资金监管系统”,专户管理学费,防止挪用;完善关联交易审查与强制披露制度,严格监督学校与关联方交易;司法部门处理涉及民办学校资产案件时,充分考虑公益属性,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教职工工资和教育教学秩序。
师生家长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教职工入职时关注学校办学背景和口碑;学生和家长选校时,除硬件设施,还要考察办学历史、声誉和财务状况,警惕学费高且频繁传出资金纠纷的学校。
四、钱诚益彰,千顺万顺
大连科技学院事件再次警示,教育公益性不可触碰。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应为他人担保,司法实践也多认定无效。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和资产必须用于教育,与举办者商业行为划清界限。健全法规、有效监管和学校自律,对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护师生权益至关重要。唯有如此,民办教育才能在公益轨道上稳步前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附】
8月24日,大连科技学院发布情况说明:近日,有关我校教职工薪酬发放情况等网络信息引发社会关注。学校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相关问题解决。关于网传学校工资停发问题,确因我校涉及一起多年前贷款担保纠纷,以致教职工7月份薪酬延期发放。网传大量债务信息实为举办方名下其他企业债务。经学校依法与司法机关及相关金融单位沟通协调,目前工资发放问题已全部解决,学校长期运行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学校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将按照教学计划如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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