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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具体是怎么被篡改的(17)

(2014-07-31 1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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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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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天仙觉世录(第一部)
@老子道德经具体是怎么被篡改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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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五章》:
  民之饥也,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也,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

  差异重点分析:

  《老子》是一部反映当时社会现状的纪实性作品,文中每每出现许多活生生的社会真实场面。这一段诉说的是当时民不聊生以死抗争的情景。《道德经》把《老子》原文的“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改为“民之饥也,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老子》原文的“人之饥”,应该是指整个社会闹饥荒了,不是指那家那户或那个局部地区的问题,所以使用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字,而不是有身份特征的“民”字。“取食税之多”用的是“取”字,具有掠夺性;“上食税之多” 用的是“上”字,是奉献行为。两者有本质区别。 “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道德经》改为“民之难治也,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不治”表示已经丧失治理天下的能力,“百姓”是用以指代“天下大事”的;“难治”表示在治理中遇到了来自于“民”的难题,所以用的是“民”字。“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道德经》改为“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其中加进了一个“上”字,把整个意思搞反了。原来是民众不惜为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作牺牲,结果变成是为了自己过上更好的日子而愿意付出死亡的代价。最后一句“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原本是只有不用为生计担忧的生活,才算是文明幸福的生活的意思;《道德经》改为“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虽然只增加了一个“于”字,却是作为劝告世人不要为追求舒适生活而劳累过度来理解的。一场挣扎在死亡在线的悲惨景象被化解为因贪心不足而自食其果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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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顶之灾,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仞贤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曰:坚强者,死之徒也;柔弱微细,生之徒也。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恒。强大居下,柔弱微细居上。
  差异重点分析:
  《老子》原文的意思是告诉人们一个保持生命力旺盛的道理,那就是必须使心理能够处于“柔弱微细”的年青状态。他以人与万物草木,生与死的躯体状况变化作比喻,说明这问题。《道德经》将“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恒”改为“兵强则灭顶之灾,木强则折”,以“灭顶之灾”取代“不胜”、“折”取代“恒”,故意夸大严重后果,目的是反对拥有兵力。这与老子“拥兵自重”的思想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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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天下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印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此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差异重点分析:
  《老子》原文是讲述在治理天下中所必须掌握的分配原则。“天下之道”指的就是治理天下。《道德经》改之为“天之道”,拿掉了一个“下”字,从而偷换了概念,使本来是必须由统治者来进行调节控制的“高者印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的社会分配原则,变成了由上天神灵来安排。塑造了一个能超脱物外、主宰世界的“天神”形象。老子所谓的“天之道”是不能超脱物外,只是蕴涵物内的自然之道;这是由自然界的生存机理所决定的。他所指的“人之道”是由人的私有观念产生的。这两者是天生的一对矛盾,所以需要由治理天下的人来控制调节。《道德经》把《老子》原文的“天之道”理解为可以主宰世界的神灵之道,所以把“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改成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虽然只一字之差,却体现了两种概念,“益”是一种自然力的变化,“补”是一种外来力的赐与。《老子》原文的“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此有道者乎”,意思是说,有谁愿意把自己有余的东西拿出来奉送给天下的老百姓,这样做不正是有“道”的人吗?《道德经》把它改为“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意思就是,什么人能够有多出来的东西,可以奉送给天下人?只有是有“道”的人。《老子》讲的是除了有“道”的人外,其它人是不会主动把有余的东西拿出来,必需由治理国家的人来做这工作。《道德经》讲的是,只有有“道”的人才拿得出多余的东西来;不是有“道”的人就不可能有多余的东西。它是以此来说明只有有“道”的人,才是富足有余的;这样《老子》原文所讲的社会分配原则却被一笔勾销了。《老子》原文的后面一句“圣人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意思是,圣人只是想干好事情,而没有其它物欲的要求,有了成就又不会居功;所以能够这样做的人,他那不贪无欲的思想就是十分贤德的。《道德经》把它改为“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老子》原文的意思是说,圣人在对待利益分配问题上,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他那无私无欲的精神是我门学习的好榜样。《道德经》的意思变成了,圣人干事情不会逞能,事情成功也不会在意,因此他是不想让人家追捧。以此作为前面“唯有道者”精神面貌的一个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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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八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正言若反。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也,以其无以易之也。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之能行也。故圣人之言云曰:受邦之诟,是谓社稷之主;受邦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差异重点分析:
  这一段是以水的品格来激励国中之王。在《老子》的文章中曾多处提到过“柔弱”二字,而且都是作为方法论来阐述的。在老子思想里,把“柔弱”作为充满生机活力的代名词;可是,《道德经》往往却把这作为宣扬“无为”、“不争”的借口。《老子》原文“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的意思是,水的秉性看起来似乎很“柔弱”,但在“攻坚强”的表现上,没有别的能比得过它;在这里“柔弱”的水,是用来攻击其它的。《道德经》把“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 改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故意抹杀了水的攻击性,使原来的攻防对象反了个位,“柔弱”的水从攻击者变成了受攻击者;方法论也就变成了认识论,从而达到了宣扬“无为”、“不争”好处的目的。《道德经》就是这样通过神不知鬼不觉的巧妙办法偷换了文章的主题。
  “柔弱”的水从攻击者变成了受攻击者。达到了宣扬“无为”、“不争”好处的目的。《道德经》就是通过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巧妙办法偷换文章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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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差异重点分析:
  这一段是说如何通过和平谈判的手段解决争端问题,也是老子“以和为贵”思想的重要体现。《道德经》偷梁换柱,把《老子》原文的“可以为善”改为“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从而改变了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争端这一话题,成了对圣人弘“德”为善的讨论。为此把后面的“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彻”改为“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把本应作“媒介”理解的“介”字,改为作“字据”解释的“契”字。原来的意思是,要以圣贤的训导为座右铭来统一思想,而不要互相指责对方。所以“有德”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达成谅解;“无德”的解决办法,就是斤斤计较拼个你死我活。结果变成了,因此圣人虽握有借据的存根,而不强迫人家还债。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从容;无德的人,就像收税人那样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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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八十章》:
  小邦寡民,使有什伯之器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车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小邦,寡民,使十百人之器毋用,使民重死而远徙,有车周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邦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差异重点分析:
  这一段在原貌《老子》里,是接在《道德经》六十六章后面的六十七章位置上;本来是描写“小邦”在长期的战乱中遭难所面临的民不聊生、惨不忍睹的社会状况。《道德经》把他割裂下来后,放到了文章最后面的现在这个位置。原来的意思是,小邻邦,由于战乱老百姓已经非常稀少,使得原来由十人、百人一起使用的器物没办法继续使用;使得老百姓面临死亡的威胁不得不远走他乡;有车辆做交通工具也没有事情能派上用场;有武装兵器也无法调兵列阵;使得老百姓重新采用结绳记事的办法来传递信息。要让他们休养生息,能吃上甜美的食物,穿上漂亮的服装,高兴地开展风俗活动,安心地过起居家生话。不要再去骚扰他们了,要做到邻邦互相看得见,鸡狗的声音互相听得见,老百姓都能平静地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一直到老死也不要相互干扰。《道德经》把“小邦,寡民”理解为,国家要小、人民要少;应作没法使用解释的“毋用”改为不必使用的“不用”;“远徙”改为“不远徙”;“有车周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改为“虽有车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原来无奈的行为变成故意的举动;因经济崩溃、文化倒退给社会所带来的恶果“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被理解为是“还朴归真”回到了他门所刻意追求的原始社会;还特地加上“至治之极”四个字,以标榜这是最好的社会。其险恶用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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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王弼注本《道德经?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汉 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已愈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
  差异重点分析:
  《老子》原文“善者不多,多者不善”意思是说,善与不善是相对而言的,做善事也是有分寸的,过分的举动不一定是善意的。《道德经》改为“善者不辩,辩者不善”意思是做善事是不声张,声张的就不是善事。前者是从物质层面讲,后者是从精神层面讲;两者的关注点各不相同。《道德经》把原文的“圣人无积”改为“圣人不积”,“无”字是针对精神财富讲的,“不”字是针对物质财富讲的,这是两者对“圣人”概念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所以接下来原文用的是“予”字,《道德经》用的是“与”字。《老子》原文的最后一句是,“人之道,为而弗争”,这是“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的前提条件;“弗争”是对“损不足”的一方说的,意思是不能太过分,过分了就必然会“争”;《道德经》改为“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是“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的绝对要求,“不争”是对“奉有余”的一方说的,意思是必须无条件服从。“不争”与“无为”都是《道德经》篡改老子思想所强加给《老子》原文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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