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州市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2019-11-29 07:09:58)2020年徐州市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2019年11月26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情况。
徐州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医保市级统筹?
市级统筹以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为主要内容。
徐州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制度,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制度。
职工医保待遇有什么主要变化?
一是住院待遇略有调整。
对于市区职工而言,市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提高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对于各县(市)、铜山区职工而言,由于原标准各不一样,统一后的起付标准较原来有升有降,报销比例普遍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
此外,提升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待遇,取消了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基金支付上限降低2.5万元的规定。
二是统一全市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对于市区,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门慢和门特起付标准,门特从3949元、门慢从1500元统一降低至1000元。
对于各县(市)、铜山区,慢性病病种数量普遍增加,基金支付上线普遍提高,用药范围扩大,但是邳州、丰县、沛县、睢宁等4县门慢原来不设起付标准,统一后增设了1000元的起付标准。
居民医保2020年个人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0年徐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较上年提高6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较上年提高60元)。
中小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310元(包含照护险费10元)。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19年标准不变,为每人每年210元。
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由财政按原渠道给予补助(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证)。
调整后,居民医保基金仍是财政拿大头,个人缴费占比约33%。
居民医保待遇有什么主要变化?
一是提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从500元(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800元)提高至600元(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提高至900元)。
二是降低门诊特定项目起付线,从上年的3949元(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2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4个病种),统一降低为1700元。
三是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
四是住院待遇适当提升,全市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待遇适当提高,一级医疗机构提升2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80%。
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时间?
从 2019年11月份开始至2019年12月25日(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可延迟到明年2月底)。
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责任自负。
1、2019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如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续保缴费的,缴费到账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4月1日以后续保缴当年度医保费的,设置6个月的等待期,缴费到账6个月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待遇(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除外)。
缴费方式有哪些?
1、下载“徐州人社”手机APP缴费(支持银行卡、支付宝)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淮海农商银行,均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机缴费。
3、可以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到与卡面相对应的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现金缴费或委托银行办理代扣代缴业务。
4、驻徐高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想咨询参保问题,打哪个电话?
云龙区:80803743
泉山区:85806771
鼓楼区:87636107
铜山区:68979117
开发区:83255630
大庙镇:83251806
东环办事处:83551272
金山桥办事处:87735622
大黄山办事处:83006560
金龙湖办事处:87988691
综合:徐州市医疗保障局、都市晨报
编辑:刘媛
2019.11.26.徐州市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9年11月26日的发布会由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纪杰、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处处长杨义森发布。主要内容是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情况。
尊敬的新闻界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上级有关部门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也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关于提高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27号)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5号)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降至2:1以下。
01
缴费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再补助不低于580元,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个人应缴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无需个人再缴费。
02
待遇变化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门诊待遇提高100元。一个年度内门诊报销限额从500元提高到600元。
2、降低门诊特定项目起付线。将原3949元和2000元两档起付标准统一降低至1700元。
3、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的慢性病待遇。
4、提高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80%。
03
参保对象及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
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2、居住在我县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
04
缴费时间
2019年12月底前为集中缴费时间。
2020年续保人员可以下载徐州人社手机APP直接续保缴费。新参保和断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先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方可缴费。
2020年徐州市铜山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1、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2019年为每人每年220元)。
2、提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每人600元。(2019年为每人5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提高至900元(2019年为800元)。
3、提高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90%(2019年为8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80%(2019年为75%)。
4、探索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
5、降低门诊特殊病起付线,从3949元和2000元,下降到1700元。
缴费时间:
1、2019年12月底前为集中缴费时间,外出异地务工人员续保可延迟到2020年2月底。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将无法正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如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续保缴费的,缴费到账之后发生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2020年4月1日以后续保缴当年度医保费的,设定6个月的等待期,缴费到账6个月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待遇。
4、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从出生日享受医保待遇。大于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从到帐之后发生的医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满12个月的设6个月的等待期。
5、已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停保或参加职工医保时,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