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诡辩思维之一例——读《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有感
(2014-11-13 0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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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聊城之役中,鲁仲连的‘遗燕将书’中此段落很耐人寻味。他以管仲和曹沫为例证,企图说明‘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的道理。
这是中国人的诡辩思维的典范:
- 首先,‘小节’和‘小耻’与‘大节’和‘大耻’就很难有一个明确的量化的界定,这大与小本来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模糊概念;其次,管仲和曹沫仅仅是特有的个例,并无普遍意义;
- 再者,一事当前,人对自己行为取向的选择之决定因素必有内外两类:外因——时与势,内因——个人的道德水准和价值观。
因此其所作出的选择必定会千差万别,很难因其选择结果来判断该人的道德水准和价值观取向。所以,此论断从逻辑上并不一定成立。然而这种辩论方式恰恰是中国人诡辩思维的特质,也就是说:首先提出的是一对界定模糊的矛盾概念,然后举出适合于此概念矛盾一方的事例,因此得出此概念该方正确成立的结论。其核心就是‘界定模糊的矛盾概念’,也就是说从实质上模糊的出发点出发,却由此引导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从另一角度看:任何人的任何志向都得靠此人自身去实现,这个人自身都不存在了,他的志向也就无从存在了,因而首先得要保全生命。然而又该怎样看待‘杀身成仁’或‘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摘录《史记卷八十三·鲁仲连、邹阳列传第廿三》中,鲁仲连‘遗燕将书’里,论‘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的段落于下:
【原文】
且吾闻之,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昔者,管夷吾[此乃管仲者也。其故事可见于《史记卷六十二·管、晏列传第二》。]射桓公中其钩,篡也;遗公子纠不能死,怯也;束缚桎梏,辱也。若此三行者,世主不臣而乡里不通。乡使管子幽囚而不出,身死而不反于齐,则亦名不免为辱人贱行矣。臧获且羞与之同名矣,况世俗乎!故管子不耻身在缧[lei]绁[xie]之中而耻天下之不治,不耻不死公子纠而耻威之不信于诸侯,故兼三行之过而为五霸首,名高天下而光烛邻国。曹子[此之谓:鲁庄公时,曹沫者也。曹沫乃一刺客也。其故事可见于《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第二十六》。]为鲁将,三战三北,而亡地五百里。乡使曹子计不反顾,议不还踵,刎颈而死,则亦名不免为败军禽将矣。曹子弃三北之耻,而退与鲁君计。桓公朝天下,会诸侯,曹子以一剑之任,枝桓公之心于坛坫[dian]之上,颜色不变,辞气不悖[bei],三战之所亡一朝而复之,天下震动,诸侯惊骇,威加吴、越。若此二士者,非不能成小廉而行小节也,以为杀身亡躯,绝世灭后,非智也。故去感忿之怨,立终身之名;弃忿捐之节,定累世之功。是以业与三王争流,而名与天壤相弊也。愿公择一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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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Lee 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