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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法学第八讲之X-bar标志语之不足

(2015-04-23 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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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

昨天句法学课上赵老师继续带领我们探索乔姆斯基X-bar理论的不足之处——标志语的冗赘性,下课之后我拜读了赵老师2010年在当代外语研究上发表的《X-bar之弊——从名物化分析到最简方案》一文,对X-bar理论的不足之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X-bar理论是乔姆斯基原则参数时期的七大理论之首,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X-bar理论最初的提出是乔姆斯基对下面1b的解释。

1)a. The enemy destroyed the city. 

1) b. the destruction of the city by the enemy

根据乔姆斯基的理论,1b是由1a转换而来,在1中,名词短语the city做动词destroy的补语,相应地,在1b中,of the city也应是由动词destroy转换而来的名词destruction的补语。乔姆斯基将destruction of the city标记为我们所熟知的N,将by the enemy 这个介词短语看成一个附加语(adjunct),与N’构成一个更高级别的N,然后再与作为标志语(specifier)的限定词(determiner) the合并而形成完整的名词短语,即N’’NP。(如下图所示)随后,乔姆斯基又将NP扩大到XP,其中X可以指代NVPAdj中的任何一个,即XP可以使NPVPPPAP中的任何一个。因此Xbar(X)就可以是N,VPA中的任何一个。http://s11/mw690/005AOaAYzy6RIiZSOMyea&690

 

根据我们前几课所学的知识,我们已经知道这种分类法是不正确的。那么下面我们就乔姆斯基关于X-bar理论中标志语(specifier)的论点来论证X-bar理论的不足之处。

乔姆斯基曾经用下面的图来说明X-bar中标志语的重要性:

                   

http://s2/mw690/005AOaAYzy6RIj35iJr71&690

按照乔姆斯基的观点,根据该图示,中心语X、补足语(Complement)和标志语(Specifier)是任何短语的必要组成部分,附加语(Adjunct)作为选择性的成分附加于X’的位置,不改变整个XP的语类性质。指示语在该图示中处于更高节点的位置,X-bar理论认为标志语是XP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们下面还是以最开始举的句1b来论证乔姆斯基的错误之处。1bthe destruction of the city by the enemy,乔姆斯基认为the 是这个NP的标志语,of the city是名词中心语destruction的补足语,by the enemy是名词中心语的附加语。那么到底the 是名词中心词destruction的附加语还是of the city才是呢?一个方法就是分别将他们从1b中去掉,所得到的结果如下:

A.  destruction of the city by the enemy

B.  the destruction by the enemy

根据常识我们可知,A不合乎语法而B符合语法。这就说明of the city并不是名词短语destruction的必要组成部分,它既不能做补足语,也不能做标志语,因此只能做附加语。而the 是构成名词短语destruction的必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做补足语或标志语,又由于它是构成名词短语destruction的唯一必要组成部分,根据乔姆斯基上图所示,the 在这里应该是补足语而非标志语。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X-bar中充当名词短语补语的形容词短语和介词短语等实质上是附加语,而原来做标志语的限定词才是真正的补语。这也证明了乔姆斯基标志语这一提法的冗赘性,因为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根本就没有标志语的存在。所以一个完整的XP应该包括XComplement(如下图所示)Adjunct作为附加成分是可有可无的标志语这个位置实际上是虚设的。并且介词短语PP由介词中心语与一个名词短语补语构成,无需设立标志语;形容词短语AP和副词短语AdvP分别也有形容词和副词与空位补语投射而成,也没有标志语的合理位置。这些又再次论证了乔姆斯基所提标志语的不合理性及冗赘性。

 

http://s7/mw690/005AOaAYzy6RIj6DDQWb6&690

 

乔姆斯基的X-bar理论最大的缺陷在于偏向线性描写和语义解释,最终导致了其实体性最简探索下的不经济。我们应该从组合层面入手看待语言结构以及语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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