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狼来了还是好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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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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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阿里巴巴上市临近,电商再次被推倒了风头浪尖的位置。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同比增长24.7%;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1.2%,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由2008年的1.2%提升到现在的7.8%。近五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翻了两番,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构成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未来或将成为一个主力军。
近年来,伴随着税务部门推行网络发票、试点电子发票等常被视为政府收紧电商信号的消息的传出,社会上关于“电商征税”的各种传闻和预判时常涌现,围绕电商税收征管政策即将到来的传言也一再甚嚣尘上。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至此,电商征税这一并不新鲜但又极具争议的话题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那么电商征税到底是狼来了,还是好日子到头了呢?从国际上来看,2002年英国就已经开始对电商征税,日本也从2003年开始对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圆的店主征税,作为电商先行者的美国也与2013年5月开始向电商征税。而我国一向有对公有利的与国际接轨,对私有利的本国特色光荣传统,那么电商征税也不会例外。
从国内来看,马云,刘强东等电商大佬不止一次的在公开场合支持电商征税,而作为占有大部分市场的B2C电商企业来说,他们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之时,已经完备了税务流程,可以向企业或者个人出具发票,它们都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各种税款都会按法律法规报交。他们是享受不到免税的好处的,而征税有利于市场洗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那么他们也不可能去抵制电商征税。而作为被征税的中小电商也没有实力去抵制电商征税。
而从最简单的道理来说,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按照2013年网络零售1.8万亿的销售额来算,哪怕是按照最低的3%的营业税征收也能收54亿的税款,有人会放弃这么大一笔收入吗?至于说电商征税的技术问题,我只想说一个可以把人送上太空的国家会被这点小事难住吗?所以说电商征税已经是大势所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