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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盗墓时不敢拿的东西

(2018-06-11 13: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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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这个行业因古代的厚葬习俗而诞生,发展到了三国时期,枭雄曹操直接设立“摸金校尉”官职,专门负责挖掘坟墓为大军筹集军饷。宋朝时期,南朝宋前废帝刘子业效仿曹操,也专门设置“发丘中郎将”一职,专职盗墓。古代除了这类官盗以外,更多的是民间自发的民盗,相较于官盗而言,民墓因为没有官职的约束,所以行事更加的肆无忌惮。这些盗墓贼为了发阴财可以说是毫无下限,虽然看上去他们是百无禁忌的,但其实也有着相应的“行规”。像摸金校尉就有“鸡鸣灯灭不摸金”这样的一些行规,但是其中最奇怪的一条:就是不取墓葬当中的玉器。

玉在古代的价值在黄金之上,这些盗墓贼冒险盗墓就是为财,为什么会不拿玉器呢?首先是因为不敢,古代玉器一般都掌握在贵族手中,大部分玉器都有标记,很难出手;其次,古代认为玉是通灵的,人佩戴玉的时间久了,佩戴者的灵魂就会寄托在玉里。为了防止玉里墓主的灵魂报复,所以哪怕玉的价值再高,盗墓贼也不敢动。正是因为这个不成文的规矩,1984年在江苏徐州发掘的西汉楚王刘戊的墓地,虽然历经各朝盗墓贼盗掘,但还是留下了一件金缕玉衣,上面的金丝都快被抽光了,也没有盗墓贼将上面的玉器取走。这一盗墓行规,对现在的考古研究而言,或许也算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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