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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媒体误报世卫组织将不育归类为“残疾”后,我们希望重申情况并非如此。
世卫组织并未修改《国际疾病分类》(ICD
10)中有关不育的定义,即,不育是“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经常性交12个月及以上仍无法实现临床妊娠的生殖系统疾病”。
前述的误解可能源于围绕“国际监测辅助生殖技术委员会”(ICMART)牵头开展的有关不育和生育医疗定义术语表的工作的一些说法。请注意,虽然该委员会的确向世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但ICMART术语表并不是世卫组织出版物。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无论是ICD10还是2009年的ICMART定义都只是对不育的临床描述,均未就提供生育医疗服务提出任何建议。
即使修订后的ICMART术语表中的不育定义有任何变化,世卫组织的定义将仍是一种临床描述,而不会就提供医疗服务提出任何新建议。
http://ww2/large/005xHHSzjw1f9dlq7d9v3j308m05kwf7.jpg和“残疾”真不是一回事!" TITLE="别纠结!“不育”
关于“不育” 的问答
1.
这一误解可能源于围绕“国际监测辅助生殖技术委员会”(ICMART)牵头开展的有关不育和生育医疗定义术语表的工作的一些说法。该术语表并不是世卫组织官方出版物,而是有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的一项工作。
2.
世卫组织并未修改《国际疾病分类》(ICD 10)中的定义,即,不育是“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经常性交12个月及以上仍无法实现临床妊娠的生殖系统疾病”。
3.
即使修订后的术语表中的定义有任何变化,它也仍将是一种临床描述,而不会就提供医疗服务提出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