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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堕胎”的青春?

(2014-12-11 17:40:28)
标签:

育儿

情感

堕胎

文化

时评

最近电影《匆匆那年》热映,网上突然开始讨论起“堕胎”这个话题来。事缘有人这样总结:“现在但凡是个青春电影,就要堕胎:《致青春》,堕胎;《同桌的你》,堕胎;特么到了《匆匆那年》,还是堕胎——现在青春的的代名词就是堕胎吗?”有媒体于是问:中国的青春片,能别再让女主角堕胎了吗?

其实青春片堕不堕胎,并非最为重要的,因为影视作品是现实生活的折射而已。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堕胎这种现象,在内地未免也太普遍了。

内地某堕胎户外广告

世界上大概再也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会把人工流产做成如此规模的“大生意”——打开报纸,好多堕胎广告;公交车、地铁上,随处可听见“意外怀孕怎么办”的“天问”。各种信息轰炸,给无数人洗脑,误以为堕胎真像广告里所形容的那么简单——只要几分钟就可以解决问题,而且不影正常生活。甚至相声段子里,也拿堕胎后第二天可以照常上班开玩笑……

在内地,如果你决定堕胎,没有人会问你这样做是否有坏处,更没有人怀疑这件事的合理性。好像所有人都早已忘记,生命是件严肃的事情——不仅是胎儿的生命,也是母亲的生命。对无数“渣男”来说,内地宽松的堕胎政策,以及低廉的堕胎成本,简直就是他们的“天堂”。

且不说在一些西方有宗教信仰的社会,堕胎是绝对禁止的。我们仅以香港为例,就可以看出一整套完善的社会制度,如何保证堕胎不至于被滥用,以及令即便怀孕者无力抚养,也可以放心将孩子生下。

意外怀孕的情况,在任何社会都会发生。但是,“堕胎”绝不会成为香港人意外怀孕的第一反应。根据香港卫生署的“人工流产”指引,意外怀孕者必须先考虑继续怀孕。孩子生下以后,有两种选择:一、独自或在配偶的协助下养育小孩;二、让他人收养小孩。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况均无法满足时,才可以考虑“终止怀孕”。假如真的无奈于实际原因,也必须严格按照“有两名医生同意流产是为孕妇或胎儿的福祉着想,则该名孕妇可合法地进行人工流产”。

香港堕胎关注小组为堕胎儿举行悼念活动

因为有严格的监管,所以在香港堕胎绝对不会成为一盘生意,你也绝对不会看到铺天盖地的广告,市民的日常生活中也绝对不会谈论堕胎这件事。在香港人的通常意识中,堕胎是一件野蛮且不人道的事情。

当然,应否容许堕胎是全世界不断争论的话题。中国因为没有宗教的因素,这个问题相对简单。医学性的堕胎,是应该容许存在的。例如,有些人的健康不适合分娩,又如当有人因强暴而怀孕,这些情况下堕胎都可以理解。

具体到内地,因为计划生育仍是基本国策,堕胎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取消。但是,能不能首先对堕胎广告进行限制,莫给国人传递堕胎如儿戏的错误观念。别再令年轻人喊出“无堕胎,不青春”的傻帽口号。然后,加大避孕常识及堕胎危害的宣传。这样,对中华民族整体的健康,才是有好处的。假如只是禁止影视作品表现堕胎,乃是治标不治本,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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