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2023-05-31 12: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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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感日记杂谈 |
多事之秋
5月16日—5月22日,我因冠心病、糖尿病,住县医院7天。花5699·36元,账户支付1047元,其余报销。
5月24日—5月30日,我住县医院感染科6天,花3297 元,账户支出716元,其余报销。
屋漏偏逢连夜雨,刚刚出院,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又感染了新冠肺炎。两次住院,仅仅相隔两天,使我原本衰老腐朽的体质,雪上加霜。
我记得,出院当天,我昏昏欲睡,一直睡了10多小时。下午,自己起床下了一碗面条,没有胃口,吃了几口就扔到餐桌上,又倒在床上大睡。
次日,(5月23日),大女儿给我测体温37·5°,抗原阳性。但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拖几天就会好的,不想去医院。
5月24日,再测体温38·3°,测抗原为阳性。大女儿说不能在家拖了,于22:00,陪我去县医院。
先到急诊科,该科不收发热病人,辗转来到感染科求医。
感染科大夫开出CT、血象检测。当夜做CT和血象检测。大夫看过CT报告和血象报告后,决定住院治疗。
那一夜,偌大的县医院感染科,仅有一张空闲病床,被我这个幸运儿享用。
当夜,开始了我的新冠肺炎治疗。护士给我挂上吊瓶,吊瓶里的药水静静地注入我的血管,我舒服了许多,立即产生了安全感。就对大女儿说,你回家休息吧,我一个人在这里打点滴就行。大女儿没有采纳我的意见,一直陪我至凌晨,把3袋点滴打完,才回家休息。
次日晨,感染科走廊里的排椅上,坐了好几位打点滴的病人。此后的日子里,这个科里的新冠病人越来越多,病床天天人满为患,许多病人为等待病床,不得不坐在排椅上打点滴。
我这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说是幸运,是因为患病后及时到医院得到治疗,没有受大罪。除了体温升高38·3°,流鼻清水外,未发现新冠肺炎的其余病症。凡是发现新冠肺炎后,能及时得到治疗的,多则六七天,少则五六天,就能治愈。反之,未及时到医院治疗的,在家里拖得越久,并发症状越多,治愈的时间就会拖得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