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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9: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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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日记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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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让别人分享,是人的天性。
买房了,买车了,高升了······一切美好的事,自己高兴的同时也想让别人分享。
但是,分享的范围是有讲究的。快乐,分享错了人,就成了显摆。蹭蹬,哭诉错了人,就被人幸灾乐祸。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当下很多人都发朋友圈,发朋友圈时,也要发给意见和志趣相同的人,分享者才高兴。如果分享者和你志趣不同,朋友圈发多了,人家会觉得你打扰了他安静的生活。例如:有的人喜欢写诗,不管人家喜欢不喜欢诗歌,天天在朋友圈里发布他的大作,不喜欢诗歌的人就觉得很烦。如果换一种方式,单独发给喜欢诗歌的人,他觉得分享了诗歌的创作乐趣,从心底里高兴。
人家不喜欢的,切莫强人所难。我在闲暇时间喜欢涂鸦,从来不发朋友圈,但在家庭群里天天发表。家庭群都是自己人,字丑也罢,字俊也罢,我到底有多大本事,家人都知道。反之,如果我把图片发到朋友圈里,人家就会觉得烦。
我也常发朋友圈,在发之前,我要考虑读者是否需要,能不能理解,是否引起朋友的反感,总之所发内容是正能量,大家都能理解的。
有些事自己觉得很受启发,想和大家分享的,又不适于发朋友圈,我就单独发给朋友。你单独发给朋友,朋友也会发给自己,投桃报李,互相切磋琢磨,大有裨益。
能够在网上互换信息的朋友,是信得过的朋友。水平有高低,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发给朋友,就是对朋友的信任。
我友尹先生刚买来一个口琴,第二天就给我发来他吹奏的《我爱这蓝色的海洋》并附言:‘昨天刚买的口琴,你曾是海军航空兵,一首《我爱这蓝色的海洋》送给你’。
尹先生是一名转业军人,靠自学考取律师资格,晚年又考取驾照,兴趣广泛,犹喜歌唱,常在网上发视频。我在网上发现自己喜欢的歌,像《可可托海的牧羊人》、《西海情歌》、《游牧时光》,红楼梦插曲等,就转发给他与他分享。
这次尹先生买了心仪的口琴,把新口琴吹奏的第一首曲子送给我,让我第一个分享他的喜悦,我受宠若惊。这是对我的信任,我立刻写下如下顺口溜,表达我与他同乐的心情。
有爱好,不寂寞。
年古稀,敏而学。
有朝气,美生活。
求长寿,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