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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1/large/005utZb2jw1ewb7stiyrjj30fa0a70u1.jpg网上自学成“高科技扒手” 使用干扰器干扰锁车实施盗窃获刑" TITLE=" 网上自学成“高科技扒手” 使用干扰器干扰锁车实施盗窃获刑" />
2015年7月8日上午,郑某驾车至嘉定区菊园新区一停车场,趁陆某停车用遥控钥匙锁门之机,遂使用其随身携带的信号干扰器进行干扰,使其锁门无效。看着陆某离开后,郑某进入轿车内,窃得车内平板电脑、键盘、苹果手机及现金100元。
2015年7月16日因涉嫌盗窃罪由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同年8月13日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法庭上,郑某陈述自己平时靠做小生意谋生,有一次在网上看到新闻说,使用干扰器可以让人锁不了车,就想到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发财。随后,他从网上买来干扰器,就寻找机会实施偷盗。
法庭上,公诉机关称,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决郑某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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