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

【打虎拍蝇】蔡国华的天价“腰带”

2022-08-29 10:24:07
标签: 杂谈

2021年8月27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

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并罚,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虽然还达不到“老虎”的级别,充其量是个“巨蝇”而已,但他的胆大妄为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蔡国华在职期间,个人报销的金额超3个亿每天的开销至少也要40万元,完全把恒丰银行当做了自己的私人金库。

还经常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家人的日常花费报销。他的女儿曾购买了一件4.4万元的名牌大衣,也在恒丰银行予以报销。

蔡国华的一条腰带,价值21.8万元。这条腰带由黄金打造而成蔡国华经常会将其系在身上,以彰显其地位。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在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损失8.9亿余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1018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国华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

2017年4月至8月,蔡国华在明知申请贷款项目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阅读(0) 收藏(0) 转载(0) 举报/Report
相关阅读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