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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扶人遭讹”自杀,舆论别急着选边站

(2014-01-14 09: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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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热点剖析
“扶人遭讹”自杀,媒体别急着选边站
杨于泽

    1月2日中午,广东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清跳塘自杀,据其妻子说,丈夫几天前好心扶起一位摔倒在地的周老汉,被老人咬定是肇事者并索要巨额赔偿,丈夫想不开以死自证清白。吊诡的是,近日有位知名公益人士向周老汉了解情况,周老汉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在报道此事时,某些媒体明显在操弄“扶人遭讹”的新闻模式。广东媒体的报道本来谨慎而中立,比如新快报7日的新闻标题是《扶老人被指撞人 摩托男投水自杀》,但事件上了门户网站后,一律变成“男子扶老人被诬撞人自杀”,俨然是非已经论定。
    其实“扶老人被指撞人”的说法也不确切,吴伟清所谓“遭讹”并不是他扶人触到了霉头,而是在他没有扶起老人前,周老汉已经要他赔偿。据目击者周育琴介绍,他看到周老汉侧卧在路上,右手拿着拐杖,吴伟青的摩托车则停在四五米开外,双方正在口角。吴伟青扶人,是在周育琴的要求下参与进去的,可见事情并非人们通常理解的那种“见义勇为”。
    吴伟清跳塘自杀,不管其动机如何,都值得社会同情。的确存在一种可能性,即吴伟清与周老汉倒地无关,一旦他蒙受冤屈,其冤屈感转化成精神压力,结果他就选择了以死自证清白。而若周老汉向吴伟清索赔真是出于敲诈勒索的恶意,则周老汉就应承担吴伟清之死的部分责任。
    也许正因为吴伟清“以死自证清白”,某些媒体马上断定吴伟清是老人“碰瓷”的牺牲品,舆论的天平在真相未明时便已向一边倾斜。
    但整个事件仍然疑点甚多,殊属真相未明。首先,吴伟清骑着摩托赶路,如果老人倒地与他毫不相干,他大可以扬长而去。他并没有“见义勇为”的意思,把摩托停在离周老汉四五米开外,和周老汉口角,这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其次,意外伤害,实际上只是一个经济赔偿的问题,几可被视为与道德无关,吴伟清就算被人诬陷,也实在犯不着“以死自证清白”。
    当然,以死自证清白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还有另一种可能性,即“巨额赔偿”的前景使他感到巨大的经济压力,经济压力转化为精神压力,他想一死了之。
    至于周老汉自承“是自己摔倒的”,从法律上讲,并无证明效力。因为它是某公益人士“攻心”、“套近乎”的结果,既然未经适当的取证程序,也就难保结果公正。
    到底真相如何,现在看来,还大有调查与探究的空间。周老汉何以倒地,虽然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但警方仍然可以以摩托车上的痕迹、周老汉身上可能的伤痕等,通过技术手段还原当时场景。这样即使不能完全揭示真相,也可以更加接近真相。
    但我们也要做好没有真相的准备,近几年发生的若干起“扶人遭讹”案至今真相不明,即是前车之鉴。假设周老汉倒地并非“碰瓷”,吴伟清骑摩托也没有碰他,这也未必意味着吴伟清完全无辜。吴伟清的摩托车没有直接撞到周老汉,但摩托车风驰电掣有可能惊吓到老人,使他失去重心而倒地,从法律上说,这也是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的。但随着吴伟清自杀,事情的经过更难厘清了。
    以死自证清白,并未达到自证清白的目的,它只是使真相更加扑朔迷离。骑车者有骑车者的权利,老人有老人的权利,两种权利都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理性而正确的做法,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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