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楼里的邻居买菜不小心丢失了一个包,里边有钥匙和票据,马上张贴了寻找启示。晚上有人打来电话说捡到了,必须要报酬,最少不低于600元,少一分都不行!不付钱就不归还失物。最后经过电话里讨价还价达成400元。
过后越想越郁闷,总觉得这件事不是滋味,捡到了别人的东西,索要报酬虽然也无可厚非,但怎么还可以讨价还价,像做买卖一样?
一个包花了四百元,一肚子气,但毕竟人家捡到送了过来,也帮自己省去很多麻烦,虽然拿到了包,但始终觉得对方有点乘人之危敲竹杠。
邻居们在一起议论,拾得东西的人不应该主动向失主索要报酬,因为这是在助人为乐,如果失主主动给报酬也是可以接受的。拾到东西你就得给我钱,不给钱我就不给你,这就违背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捡到东西主动要求取得补偿、索要报酬会不会变了味?看来有偿服务开始渐渐蔓延开来,针对这种违背拾金不昧式的模式,很多人在质疑,是不是现在拾金不昧过时了!
记得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唱的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许多人打小就会哼唱这首儿歌,便知道检了东西要归还失主的道理。拾到东西主动还给别人,别人感激你的同时,也是对你的赞美。做好事的本身是快乐的,这种快乐不需要用钱来衡量。
社会对这种拾金不昧,不求回报,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知越来越少,我们更应该大力宣扬,大力提倡。拾金不昧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之一,这种传统美德是一种高尚的品德,还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整体素质,它也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精神面貌和文化的文明。
我感觉拾金不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因为这是代表人的一种美德。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任何行为都应当符合社会规则。 社会发展了,爱心更应该发展到更高水平,尤其是对下一代,还是要教育他们拾金不昧,而不是事事都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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